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报|系统操作说明
一、背景
为落实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,进行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,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,夯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数据基础,财政部要求从2019年1月起,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(以下简称资产月报)试编工作。从2019年2月起,每月15日前将上月资产月报报送财政部。
二、涉及本项工作的单位范围
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,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;占有、使用国有资产,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等单位(以下简称单位)。
三、工作内容
(一)各行政事业单位
第一步:进入“资产月报”>>“单户表填报”功能填写封面及资产情况单户表。其中资产情况单户表根据各单位月末财务资产账面数进行填报。
第二步:进入“资产月报”>>“单位汇总上报”功能对本单位的报表进行汇总,汇总后上报到上级部门。
注:从2019年2月起,每月都需要使用本功能上报上一月度的月报数据。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本部也需按照此流程完成本部的月报好报。
(二)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
第一步:进入“资产月报”>>“下属报表汇总”功能对下属单位的报表进行汇总。
第二步:进入“资产月报”>>“汇总报表上报”功能将汇总后后的报表上报到上级部门。
四、系统操作说明
(一) 系统地址
本工作基于“广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”进行,只需登陆各地现有系统即可。
(二)系统入口
1.使用广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4.3/4.5的单位
登陆系统后,点击系统右上角的“报表上报”图标,进入报表上报子系统,通过“资产月报”、“新政府会计制度”两个模块的功能进入相关的功能页面。
2.使用广东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6.0的单位
登陆系统后,通过“资产月报”、“新政府会计制度”两个模块的功能进入相关的功能页面。
(三)各行政事业单位功能操作说明
第一步:进入“资产月报”>>“单户表填报”功能完成封面及资产情况单户表的填写。页面如下图:
1.填写财务期间,默认为上个月;
2.填报封面及资产情况单户表。填写要求参考报表上报年报中的要求(当2019年1月月报的期初数与2018年年报期末数不一致时,需要核实后再上报);
3.填报完成后点击【汇总】后系统自动生成汇总表(汇总表包括:资产情况汇总表、地方资产分布情况表、资产月报复核确认表)。
第二步:进入“资产月报”>>“单位汇总上报”功能对本单位的报表进行汇总,汇总后上报到上级部门。页面如下图:
1.财务期间默认为上个月;
2.确认报表数据准确无误后,点击【上报】按钮,上报到上级部门。
(四)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功能操作说明
第一步:进入“资产月报”>>“下属报表汇总”查看下级单位报表并汇总。页面如下图:
1.财务期间默认为上个月;
2.查看下属单位是否已全部上报,并对下属单位进行审核确认,有误的报表通过【退回】按钮退回下属单位修改。
3.确认数据准确无误后,确认报表数据准确无误后,点击【汇总】按钮,将报表数据进行汇总。
第二步:进入“资产月报”>>“汇总报表上报”将汇总后的报表上报到上级部门。页面如下图:
1.财务期间默认为上个月;
2.确认报表数据准确无误后,点击【上报】按钮,上报到上级部门。
文件下载:
财政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(用户操作说明-流程版).pdf